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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9 15:03

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推进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进一步发展,依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安排,现就启动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项目首批拟认定10家左右,在本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我局提出申报。

(一)具备成熟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具体包括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或知识产权信贷担保产品。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业绩,2021年和2022年,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累计发生项目数不少于20笔或累计质押登记金额不少于10亿元、保险公司知识产权保险累计发生项目数不少于400笔、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信贷担保累计发生项目数不少于20笔。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显著提高全市金融机构服务知识产权创新的支持力度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担保等金融产品覆盖面,大幅提高知识产权金融业务规模和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户数。

(二)工作任务

1.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首贷”行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有效发挥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提升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首贷”数量。2023-2024年,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年发生项目数不少于50笔,其中面向中小企业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首贷”不少于20户;保险公司知识产权保险年发生项目数不少于300笔;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信贷担保年发生项目数不少于20笔。

2.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模式可持续前提下,深度结合知识产权运用环节,创新多样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模式。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交易保险、知识产权侵权维权保险等产品。支持担保机构创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交易融资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支持有内部评估能力的金融机构搭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平台,将知识产权评估结果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担保的决策依据。

3.完善内部知识产权金融管理机制。加强与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合作,着力解决本单位区级分支机构对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不愿、不敢、不会”的症结障碍,建立符合知识产权金融特点的定价审批、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机制,大力营造政策松绑、激励加码、愿干能干的工作氛围。

4.打造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品牌团队。依托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着力培养一支懂金融、懂知识产权且工作业绩突出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品牌客户经理队伍,组织评选一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质客户经理,在全市各区巡回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宣传和路演。

5.加强典型案例经验宣传推广。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专题培训,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意识和能力,配合各区知识产权局广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政策宣传,扩大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显示度和影响力,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市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一同开展案例评选、褒扬先进。

三、申报程序和奖补

1.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材料,应于2023年4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另外寄送。

2.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给予资金支持,用于一次性激励或专业培训等方面,不得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地租金及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3.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推进协议书,明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市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考核、银企对接、业务推广、案例评选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章志祥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7

邮箱:zxzhang@zscqj.shanghai.gov.cn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室

附件: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27日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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